三亚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 医疗设备和后勤物资采购项目发债法律意见书公开询价的公告发表时间:2024-10-31 13:30 三亚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医疗设备和后勤物资采购项目发债法律意见书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三亚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医疗设备和后勤物资采购项目发债法律意见书 二、项目概况 拟在三亚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新建疗养中心、制剂楼等部位增设医疗设备和后勤物资。主要包括CT、多功能DR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家具、电器、医疗物品等后勤物资。估算总投资为8077.5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三亚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医疗设备和后勤物资采购项目拟发行专项债,需对发债项目的发行材料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具有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价单位派出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律师执业资质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方所报的服务项目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四、报价方式 (一)报价方式:报价人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纸质版1套,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 1.报价函(附公司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公司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公司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公司公章); 5.律师事务所职业证书复印件(附公司公章); 6.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工作证明。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和时间:文件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1月4日18时00分前以邮寄方式寄到指定地点。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06号三亚市中医院行政后勤三楼305室基建科。 (三)报价方式:以邮寄寄送方式接受报价。 六、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三亚市中医院》官网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工 电话:0898-88706027/13637559735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06号三亚市中医院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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